公告日期:2021-03-1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地林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风险
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北京地林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林伟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关于终止北京地林伟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305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决定内容如下:
地林伟业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5.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地林伟业股票挂牌。
地林伟业应在收到本决定后及时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地林伟业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如地林伟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全国股转公司
将自 2021 年 3 月 22 日起终止地林伟业股票挂牌。
主办券商已联系地林伟业通知其就收到《关于终止地林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305 号)发布公告,地林伟业未作回应,亦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地林伟业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发布本风险提示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挂牌后应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妥善处理股东合理诉求。并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未能按照处罚决定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公告,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和主办券商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刘永杰
联系电话:010-6821269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4 号院 25 号楼 3 层
(二)主办券商联系方式
主办券商联系人:陈北
邮箱:chenbei@swhysc.com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终止地林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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