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9
公告编号:2019-048
证券代码:430416 证券简称:地林伟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北京地林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地林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股东中能化(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化资管”)、刘永杰通知,2019 年 11月 29 日,公司股东刘永杰与中能化资管签署《刘永杰与中能化(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地林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协议约定:中能化资管向刘永杰现金收购地林伟业1,282,560 股股票,占地林伟业总股本的 8%(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上述股份转让事宜拟于近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
本次交易前,2019 年 11 月 6 日,中能化资管已与刘永杰签署《表决权委托
协议》,刘永杰将所持 8,817,344 股即地林伟业 54.9984%股份对应表决权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中能化资管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截至本公告日,中能化资管为地林伟业控股股东。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8 日 在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收购报告书》、《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
本次交易后,中能化资管将直接持有地林伟业 1,282,560 股股票,占地林伟业总股本的 8%,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地林伟业 7,534,784 股股票即地林伟业 46.998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中能化资管直接持股及表决权委托方式合计持有地林伟业有表决权的股票 8,817,344 股,占地林伟业总股本的 54.9984%。
公告编号:2019-048
上述刘永杰与中能化资管的股份转让事项不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属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任何影响。特此公告。
北京地林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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