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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0 17:24:01 股吧网页版
苏轴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430418 证券简称:苏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4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审议通过《关于新制
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重大舆情及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
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领导小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常务副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领导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主要是重大舆情)处理工作的
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解释和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汇报、沟通工作;

(五)负责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分析,包括对公众媒体
信息的管理,密切监控重要舆情动态,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或舆情领导小组,同时根据公司舆情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设舆情信息联络人,负责监控媒体发布的与本
单位相关的报道信息,若发生舆情事件,需第一时间将信息汇总报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并协助对相应事件进行核实。

第九条 公司各子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
真实、全面,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条 公司其他各部门及子公司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
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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