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0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430421 证券简称:ST 华之邦 主办券商:东方投行
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缺乏必要的财务人员配合审计工作
√其他
离职人员尚未补充到位,无法完成年报编制工作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1 年 6 月 28 日
(五) 应对措施
1、尽快补充有年报编制能力的人员;
2、尽快与有意向的审计机构签约,开启年报审计工作;
3、积极做好年报编制工作,履行年报披露义务;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对本次延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根据相关规
公告编号:2021-002
定,如公司不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经审计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则可能存在公
司股票被暂停转让,甚至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协商,在公司现有能力范围内最大化保护投资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陈宝明 021-69022599
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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