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17
东方投行
关于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方投行作为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是
2 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 是
3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由于公司暂未聘请年审会计师,且员工大量离职,没有合适人员开展年报
编制工作,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ST 华之邦未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如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仍无法
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规定,挂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的,停牌期 间需及时披露停牌进展公告,主办券商已通过邮件、微信、电话等途径多次督 促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目前,ST 华之邦未能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ST 华之邦未及时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纪律
处分的决定书;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未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主办
券商已通过邮件、微信、电话等途径多次沟通,计划针对相关事项对其进行现
场检查。截止目前,ST 华之邦未能配合主办券商开展现场检查,未能提供现场 检查所必需的材料。
根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要求,主办券商向华之邦每月发送问题清单,华 之邦未按规定回复。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如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仍无法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
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ST 华之邦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 ST 华之邦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相关风险事
项的进展情况,督促 ST 华之邦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ST 华之邦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谨慎
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方投行
2021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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