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31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430421 证券简称:ST 华之邦 主办券商:东方投行
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新增强制停牌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强制停牌情况概述
(一)新增强制停牌事项类别
本次新增强制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精选层公司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强制停牌的事项内容不属于应当申请停牌事项。
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新增强制停牌具体事由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困难,暂未聘请会计师,且财务人员离职,没有合适人员
开展年报编制工作,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ST 华之邦未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
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ST 华之邦未按时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公司股票将
公告编号:2021-013
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增加强制停牌事项。由于未按时披露相关定期报告,公司股
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停牌日期及预计复牌日期
本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
三、后续安排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工作,妥善处理后续可能出现的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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