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03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430421 证券简称:ST华之邦 主办券商:东方投行
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
被终止挂牌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
司股票挂牌,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公
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根据上述决定,由于公司未在相应期限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 出关于终止挂牌事项异议的复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 2021 年 12
月 06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12 月20 日终止挂牌。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公司股票摘牌整理期交易的具体安排
1、证券代码:430421
2、证券简称:摘牌之邦
3、交易方式:集合竞价交易
三、公司股票摘牌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2 月 6 日起复牌,为摘牌整理期起始
日,摘牌整理期共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7日,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终止挂牌。
四、摘牌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司的披露安排
摘牌整理期间,公司于每个交易日前 1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将妥善处理股东诉求,依法依规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根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公司股票将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终止挂牌公司,可在注册地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股份登记托管,符合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条件的可以在当地挂牌,或者依法作出
其他安排。
六、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联系方式如下:
挂牌公司联系人:陈宝明,电话:021-69022599。
主办券商联系电话:021-23153954
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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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