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1
公告编号:2020-091
证券代码:430421 证券简称:ST 华之邦 主办券商:东方投行
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8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宝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常州净界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净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净界”)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贷款,最高金额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公司拟为其贷款额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公告编号:2020-091
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刘春松谨慎判断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状况,遂投弃权。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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