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30
东方投行
关于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方投行作为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审核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时,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对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475,368.33 元,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 63,301,137.49 元大幅下降 97.67%,若未来业绩不能得到改善,将对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毛利率异常波动、财务规范性差
报告期,公司毛利率 36.75%,较上年同期 50.25%大幅下降,毛利率异常波动;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规范性差,影响定期报告质量。
三、大额亏损,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资本的三分之一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552,037.16 元,较上年同期 7,392,109.25 元大幅减少 310.39%。公司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29,918,882.25 元,公司未
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57,999,998 元的三分之一。
四、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部分账龄较长,存在坏账风险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87,327,422.69
元,占公司期末总资产的比重为 28.70%,且应收账款周转率低。公司针对应收账款提起多起诉讼,但仍存在败诉及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大幅减少,对应收账款的收回及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货币资金紧张风险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货币资金余额 1,503,802.47 元,同时
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13,902,184.30 元。若公司不能及时解决资金问题,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存货余额较大且未计提减值准备,存在减值风险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存货余额 139,406,432.01 元,占公司
资产总额的比例 45.81%,且存货周转率低。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未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存货未实施有效盘点,无法确认存货状态;此外,如果出现项目工程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法通过验收的情况,将导致公司部分存货无法变现,存在减值风险。
七、费用控制不力
报告期,公司员工人数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但管理费用未见明显下降,其中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变化不大;2020 年上半年度,管理费用增加了技术服务费和咨询费,但未对生产经营产生明显有利影响;根据主办券商获取的费用支出审核
记录,财务负责人仍为杨苏莉,而杨苏莉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已经辞去财务总
监职务;随着公司应收账款诉讼增加,律师费也大幅上升。在人员大量离职的情况下,研发费用中的人工费较上年同期仅下降 33%。
八、其他应收账款、预付款项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预付账款涉及事项,主办券商于公司 2019 年年报披露时已提示相关风险事项。
九、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股票发行过程中,实际控制人陈宝明与各投资方签署了投资协议补充协议,因业绩不及预期,股东西藏好德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一审判决,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7,747,020 股股份过户至西藏好德名下,占公司总股本的 30.60%。目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发回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重审。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宝明持有的股份 26,864,605 股全部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46.32%。针对上述股权冻结事项及实际控制人涉诉事项,后期若法院作出不利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判决,且相关权利人对被冻结的股份申请采取司法强制执行措施,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十、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陈宝明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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