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9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430422 证券简称:永继电气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及线上视频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晓敏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永
公告编号:2023-020
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子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公司拟为浙江永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进行的各项融资(不限融资品种)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所担保的最高融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整。最高额担保的债权确定期间为 36 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具体条款以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协议为准。
浙江永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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