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430422 证券简称:永继电气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 年 8 月 26 日,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浙江永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标的公司 ”)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公司对新能源公司认缴出资 1020 万元,持有新能源公司 51%股权。
公司近期获悉,新能源公司的股东刘建中拟将其持有的新能源公司 1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转让给张敏海,股东梅克存拟将其持有的新能源公司1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转让给许富军。根据《公司法》、《浙江永继新能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标的股权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为推动新能源公司快速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同意放弃上述标的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永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C7CXYY5C
公告编号:2024-018
4.法定代表人:张敏海
5.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南明路 788 号 1 号厂房 4 车间
6.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22 年 12 月 28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
电池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
配件零售;电车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三、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情况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元) (万元)
上海永继电气股 1020 51% 1020 51%
份有限公司
梅克存 400 20% 200 10%
刘建中 380 19% 0 0%
吴昂达 200 10% 200 10%
张敏海 0 0% 380 19%
许富军 0 0% 200 10%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股权转让享有在同等条
件和价格下的优先购买权。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详细内容参
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5)。公司决定放弃此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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