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430422 证券简称:永继电气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永继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子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经营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支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贷款,子公司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南明路 788 号不动产作为抵押。具体信贷业务内容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张敏海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贷款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抵押贷款是子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助于增强
公告编号:2024-029
子公司资产流动性和经营实力,为子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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