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03
公告编号:2021-019
证券代码:430423 证券简称:宁变科技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宁波宁变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宁变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 8,911,293.24 元,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180,00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按公司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 31,800,000 股为基数,拟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2.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公
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900000 元 。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1 年 12 月 1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12 月 13 日
公告编号:2021-019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菁华路 168 号 联系人:陈国兴
电话:0574-55122665 传真:0574-87567662
七、备查文件
宁波宁变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宁波宁变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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