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0
公告编号:2022-006
证券代码:430423 证券简称:宁变科技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宁波宁变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
修订)》(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公告编号:2022-006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股东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变更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公告编号:2022-006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宁变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宁波宁变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宁波宁变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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