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8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430428 证券简称:陕西瑞科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
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总股本亦有相应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预计未来几年净利润仍将保持持续增长,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建设期,此期间股东回报主要是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大幅提高,则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为降低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相关措施及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降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积极开展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提升核心技术实力,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式,提升资产质量,扩大销售收入,从而增厚未来收益,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开展募投项目建设工作:公司将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安排,积极调配内部各项资源,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加强募集资金的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完成和顺利投产,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公司盈利水平;
2.提升核心技术实力:公司将加大对优秀研发人员的引进和培训,结合行业的发展方向及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核心技术实力,为公司新产品
公告编号:2024-019
的开发和市场拓展提供保障;
3.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公司在进一步巩固与现有客户合作关系的同时,公司将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优化销售渠道,拓展新客户新领域,向下游业务延伸,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发行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具体规划内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二、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修改或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告编号:2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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