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公告编号:2024-057
证券代码:430428 证券简称:陕西瑞科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认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业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告编号:2024-057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卜功桃、陈国尧、赵亮
2024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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