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4
广州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股份发行......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股东......6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8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 董事会......19
第一节董事......19
第二节独立董事......22
第三节董事会......24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2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9
第七章 监事会......31
第一节监事......32
第二节监事会......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5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5
第二节内部审计......36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6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7
第一节通知......37
第二节公告......3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8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8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9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4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3
第十三章 附 则......4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由广州市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91440101618698869Q。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州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沧海二路 7 号自编一栋至八
栋。邮政编码:511356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8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股东以其认购的股
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顾客满意为宗旨,以员工为根本,追求不断创新。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化学工程研究服务;化学试剂和助剂
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专项化学用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3000 万股。公司发起人为孟
巨光、蒋路华、李仲华、范小华、陈郦明、袁保合、孙向科、叶建忠、陈文育、张雪珍、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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