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9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430434 证券简称:万泉河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深圳市万泉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9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
期 3 栋 D 座 10 层 1005、1006 单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亮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审议《2024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详情参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19 日登载于
公告编号:2024-017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1.议案内容: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 186,627.29 元(未经审计),
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26,786,991.15 元(未经审计),挂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若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会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提名李会贤为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开始,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7
(四)审议通过《提请召开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定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万泉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万泉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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