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8
国融证券
关于北京将至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
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北京将至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 否
挂牌
2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北京将至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 司”)下发的《关于终止北京将至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股转发[2024]219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 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 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 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公司无法就 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 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 月 6 日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终止挂牌。
股票恢复交易期间,挂牌公司应当于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一次股票将被终止 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 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将至”。公司无法就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 2025 年 1 月 6 日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终止挂牌,股票恢复交易期间,挂牌公司应当于每个交易日
开盘前披露一次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应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鉴于公司相关人员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 经营情况及其他相关风险事项进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及时发布主办券商 风险提示公告。
(一)挂牌公司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18800044322
邮箱:liming@henkua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柳庄户村北大街 39 号 110
(二)券商联系人:赵世臣
联系电话:13426210500
邮箱:zhaosc@grz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金隅大厦 16 层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终止北京将至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 发[2024]219 号)
国融证券
202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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