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0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430454 证券简称:ST 百大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被限制高消费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履行与肖文川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东劳人仲院松山湖庭案字[2020]443 号)终局裁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2 月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暂代财务负责人)刘淦昌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2 月出具限制消费令。
主办券商在日常督导中查询到公司存在上述情况。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了解上述相关信息且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导致公司未能及时披露相关公告。经主办券商督促指导,现对相关事项进行补充披露,详见公司于 2021 年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限制高消费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1-015)。
公司对未能及时披露上述公告深表歉意。公司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因未及时披露相关公告给投资者及主办券商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