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0
公告编号:2021-019
证券代码:430454 证券简称:ST 百大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事项变更公告(增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停牌事项变更情形为□停牌事项发生变化√增加停牌事项□减少停牌事项
一、变更前停牌事项概述
(一)当前停牌事项类别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精选层公司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存在强制停牌事项,强制停牌的事项内容不属于应当申请停牌事项。
因公司存在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事项,根
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已被强制停牌。
(二)当前停牌事项进展
公告编号:2021-019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
《股票强制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
起停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二、停牌事项变更情况
(一)增加的停牌事项类别
增加的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精选层公司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未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步披露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公告
√其他,具体内容为: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二)增加的停牌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五条“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应当申请其股票自持续督导无异议函生效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国信证券和 ST 百大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无异议函生效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故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起
停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增加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
公告编号:2021-019
督导协议的停牌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停牌。
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次停牌事项变更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起生效。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准确评估投资价值,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停牌申请表》;
(二)《关于对国信证券和 ST 百大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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