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27
公告编号:2021-025
证券代码:430454 证券简称:ST 百大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事先
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股转系统自律函[2021]216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7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7 月 2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陈中祐、刘淦昌。
2、陈中祐时任公司董事长,刘淦昌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1-025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时任董事长陈中祐、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刘淦昌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6.2 条、6.3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拟决定:
给予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陈中祐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刘淦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未按期编制及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坚决
公告编号:2021-025
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股转系统自律函[2021]216 号)
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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