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28
公告编号:2021-026
证券代码:430454 证券简称:ST 百大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目前存在的风险提示
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导致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
(一)公司因未能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5 月 6 日起被强制停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三章十六条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以下简称“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
前未能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对国信证券和 ST 百大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股转系统对主办券商与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主办券商与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1 年 5 月10 日起解除。主办券商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公告编号:2021-026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公司因经营困难,无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2020 年年报审计,公司未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含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面临
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根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 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股转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程序,公司存在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 险。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与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刘淦昌
电话:0769-23075438
(二)主办券商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755-82130833-704526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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