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17
公告编号:2020-079
证券代码:430454 证券简称:ST 百大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银行账户冻结基本情况
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民事诉讼案件纠纷,导致部分银行账号被冻结。
二、被冻结账户信息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湖科技支行
账号:500003901003377
账户性质:一般存款账户
被冻结金额:753,699 元
三、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系公司与李宗楠、徐冰燕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引起,李宗楠、徐冰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0)粤 1971 执诉
前调 787 号、(2020)粤 1971 执 31716 号】,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冻结了公司
上述银行账户。
四、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收到(2020)粤 1971 执诉前调 787 号《广东省东
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2020)粤 1971 执 31716 号《广东省东莞市
公告编号:2020-079
第一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2020)粤 1971 执诉前调 787 号《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主要内容为:“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存款753699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二、履行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的,则对其存款依法予以划拨或查封扣押的财产予以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支付本案的执行费用及清偿债务。”
(2020)粤 1971 执 31716 号《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
产清单》主要内容为:“冻结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东莞银行账户
500003901003377 存款 753699 元,冻结期限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产生一定影响,公司正在积极应对,争取尽快解除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20)粤 1971 执诉前调 787 号《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2020)粤 1971 执 31716 号《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特此公告。
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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