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29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430461 证券简称:奥视威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南京奥视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奥视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材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董事的辞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副总经理的辞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董事长的选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新任董事长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3-021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石柱、程德俊、徐兴明
2023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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