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16
南京奥视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1
第三章 股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2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4
第一节 股东 ...... 4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6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7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8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9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2
第五章 董事会 ...... 14
第一节 董事 ...... 14
第二节 董事会 ...... 1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1
第七章 监事会 ...... 23
第一节 监事 ...... 23
第二节 监事会 ...... 2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2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6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 26
第一节 通知 ...... 26
第二节 公告 ...... 27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27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2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2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0
第十三章 附则 ......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奥视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江苏鑫威工贸有限公司、于江苏、肖渭光和张洋四人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南京视威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的中文为南京奥视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为
SWIT Electronics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10 号,邮政编码:210038。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8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公司的法律文件。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质量求
生存,参与市场竞争,逐步扩大公司实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电池及配件、电子产品研制、生产、销售。计
算机及网络开发、集成、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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