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05
证券代码:430465 证券简称:东方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贵州东方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由李胜、郑强、张宗旗、项武林、黄明、刘志强、张荣、邓颖、刘芸、杨正熙、田彪、官萍、柳海、郭应杰、唐荣新、沈堂兵、宋德富、梁鹏程、龙安明、朱金、贵州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鼎信博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贵州东方世纪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发起人,在贵州东方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名称:贵州东方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izhou East Century Science Technology Co., Ltd.
住 所:贵州省贵阳市黔灵山路 357 号德福中心 A5 栋 24 楼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50 万元,实收 415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财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执照核准为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水资源管理;水文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三章 股份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二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五条 公司各发起人的名称(姓名)、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1 李胜 1638.88 45.52%
2 贵州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179.38 4.98%
3 鼎信博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29.40 17.48%
4 郑强 141.00 3.92%
5 张宗旗 136.00 3.78%
6 项武林 30.00 0.83%
7 黄明 30.00 0.83%
8 刘志强 27.42 0.76%
9 张荣 20.00 0.56%
10 邓颖 18.00 0.50%
11 刘芸 12.00 0.33%
12 杨正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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