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7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430468 证券简称:锦棉种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锦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印鉴管理制度》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新疆锦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锦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公司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财务专用章等。
第二章 印章的领取和保管
第三条 公司印章保管应建立“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制度。负责审批印章使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单位内部有多枚印章的,应根据印章的用途,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人分散保管,进行适度制衡,防范风险。
第四条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公司指定部门或专人(统称“公章管理人”)根据本制度管理和使用,公司授权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财务负责人应在财务部内部确定财务专用章的具体管理和使用人。
第五条 刻制印章时,申请部分须填写《刻章申请表》;由综合事务部统一安排刻制,留有印模后下发。印章正式启用时应由公司指定部门正式发文通知。
第六条 公司各款项印章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专人领取,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
第七条 印章应保管在安全的设施内,印章保管员(含公章管理人、财务专用章的管理人等)应及时清洗印章、添加印油,确保印章清晰。
第八条 印章应在被授权持有、保管的部门内使用,一般不得携带外出。若特殊情况需将印章带出,须经被授权持有、保管的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中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须经公司授权的其他负责人书面
公告编号:2023-027
批准,批准记录留存备查。
第九条 公司根据部门设置印章使用审批流程,管控印章的使用。印章使用审批单内容应包括:用印申请人、用印申请部门、使用外带时间、外带归还时间、用印地点、用印用途说明,用印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审阅意见。
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条 印章使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是公司对外使用的法定印章。
(二)公司介绍信供公司员工外出办理公务时使用,须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 印章使用的审批权限:
(一)下列情况之一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须经公司或公司授权的其他负责人批准。
1.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
2.以公司名义与外单位或政府部门签订的合同、协议、意向书。
3.对外的申请、报告、函告、承诺书、确认书。
4.其他重要经济活动或总经理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二)对内加盖公司部门印章、财务专用章,须经对应的部门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批准。
(三)对外使用部门印章应符合本制度的规定,并由公司或公司授权的其他负责人审批。
(四)公司员工使用介绍信外出办理公务,须经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十二条 印章使用程序:
(一)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按审批权限,审批人签字批准后可直接用印。
(二)没有通过审批程序的,不得用印。
第十三条 印章使用要求:
(一)印章保管员要熟知各种印章的使用范围、批准权限,做到正确用印。
(二)印章保管员在用印前,必须依照审批权限规定,查看用印审批结果,审批手续完备的文件方可用印。对于超越审批权限或未经审批的文件,印章保管员应当拒绝用印,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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