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5-09 15:41:18 股吧网页版
豪威尔: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09


郑州豪威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471 豪威尔 2023 年 4 月 28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文丰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汇报 2022 年财务决
算报告。
(二)审议《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 会 2022 年工作情况。
(三)审议《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监事会 2022 年工作情况。
(四)审议《公司 2022 年度报告》

详见 2023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公司 2022 年度报告》。

(五)审议《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 2023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以权益分派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用可分配利润向全体在
册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35 元(含税),详见 2023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9。
(七)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汇报 2023 年财务预
算报告。
(八)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续聘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该事务所在工作中能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 状况进行审计。公司在 2023 年度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

(九)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 1500 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
融 资额度等总计不超过 1500 万元,该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 准。
(十)审议《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详见 2023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3-007。
(十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决定修改章程中以下条款
(1)原章程第四条修改为:公司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