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10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430473 证券简称:网动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成都网动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网动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5,226,122.0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161,206.24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355,638.00 元。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556,3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人民币现金 1.000000 元。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
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
公告编号:2023-001
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900000 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
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 年 2 月 2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2 月 21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2 月 20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3年 2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 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双兴大道 1 号电子科大科技园 D17 栋
联系人:付莉华
电话:028-86080286 传真:028-85192424
公告编号:2023-001
六、 备查文件
无
成都网动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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