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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8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及调整行权价格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2024 年 6 月
释义
海能技术、公司 指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济南海能仪器股份有
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调整
行权价格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计划、本 指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计划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
工激励对象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
行权 指 为,在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
公司一定股份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
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监管指引第 3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
号》 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海能技术提供,本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海能技术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海能技术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予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及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持续监管办法》《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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