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430485 证券简称:旭建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南京旭建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4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曹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期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7,788,173 股,占公司股本的 4.581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公司董事胡国统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为了保障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正常开展,现提名曹梅女士为公司新任董事人选,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三)新任董事履历
曹梅,女,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职称:会计
师、注册财税管理师。职业经历:1989 年 7 月至 2000 年 10 月,就职于中建总公司第
八工程局三公司,历任财务科科员、副科长、科长;2000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法务部部长,营业本部副本部长,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上述任命未导致低于法定人数或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董事离职生效,新董事任命生效。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新任命的董事符合公司管理、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南京旭建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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