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16
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 88 号
10 幢北座 10 楼
主办券商
银河证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020 年 12 月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4
一、基本信息 ...... 5
二、发行计划 ...... 9
三、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 19
四、本次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19
五、中介机构信息 ...... 21
六、有关声明 ...... 24
七、备查文件 ...... 29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东创科技、公司、本公司 指 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司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发行指南》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主办券商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 指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基本信息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东创科技
证券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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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