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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16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430491 证券简称:蓝斯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厦门蓝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3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林升元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的有关规
公告编号:2023-012
定,编制了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研发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发展需要,聘任谢清先生为公司研发总监,任职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正:
原公司章程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营销总监、研发总监、运营总监。
现修正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营销总监、研发总监、运营总监、技术总监。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技术总监
1 名,财务总监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公司党组织对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
出意见,或者向董事会推荐提名人选,党组织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或提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现修正为:
公告编号:2023-012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董
事会秘书 1 名,研发总监 1 名,公司党组织对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或者向董事会推荐提名人选,党组织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或提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议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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