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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07 15:36:54 股吧网页版
蓝斯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7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430491 证券简称:蓝斯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厦门蓝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林升元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4,420,7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林剑兴因个人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所有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3-018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正:

原公司章程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营销总监、研发总监、运营总监。

现修正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营销总监、研发总监、运营总监、技术总监。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技术总监
1 名,财务总监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公司党组织对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
出意见,或者向董事会推荐提名人选,党组织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或提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现修正为: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董
事会秘书 1 名,研发总监 1 名,公司党组织对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或者向董事会推荐提名人选,党组织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或提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34,420,70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蓝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厦门蓝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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