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证券代码:430495 证券简称:奥远电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大连奥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 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495 奥远电子 2022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的北京海润天睿(大连)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1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2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8,171,078.2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027,647.75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2,1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4,42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比例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现拟修订《公司章程》,增加相关条款。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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