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5-12 15:42:21 股吧网页版
大正医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2


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

关于

山东大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上海 深圳 杭州广州 昆明 天津 成都 宁波 福州西安 南京 南宁 济南重庆 苏州 长沙 太原 武汉 贵阳乌鲁木齐 郑州 石家庄合肥 海南 青岛 香港 巴黎马德里 硅谷 斯德哥尔摩纽约
BEIJING|SHANGHAI|SHENZHEN|HANGZHOU|GUANGZHOU|KUNMING|TIANJIN|CHENGDU|NINGBO|FUZHOU|XI’AN|NANJING|NANNING|JINAN|CHONGQING|SUZHOU|CHANGSHA|TAIYUAN|WUHAN|GUIYANG|URUMQI|ZHENGZHOU |SHIJIAZHUANG|HEFEI|HAINAN|QINGDAO |HONG KONG|PARIS|MADRID|SILICON VALLEY|STOCKHOLM|NEW YORK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9 号香格里拉中心办公楼 6-7 层邮编:266071

6-7F, Office Tower of Shangri-La Center, 9 Xianggang Middle Road, Qingdao, 266071, P. R. China

电话/Tel: +86 532 87079090 传真/Fax: +86 532 87079097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2023 年 5 月

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

关于山东大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大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大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 14 点在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驾山
路 70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潘兴琦律师、张国梁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山东大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必备
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陈述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公司召开本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 20
日以前(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网
站上发布公告通知各股东。

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时间、会议的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和联系部门。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已经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对网络投票的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