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0 15:37:47 股吧网页版
亚奥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0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430500 证券简称:亚奥科技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江苏亚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亚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的相关资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相关数据经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前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了新老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22

三、《关于续聘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与公司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在以往年度审计时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亚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志军、赵珊
2024 年 4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