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2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430501 证券简称:超宇环保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宿焕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4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4 月 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宿焕超,男,1958 年 9 月出生,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超宇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短线交易违规、权益变动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超宇环保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宿焕超,在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公告编号:2021-018
26 日期间,累计买入超宇环保股份 566.84 万股,卖出 11.20 万股;2020 年 12
月 30 日,宿焕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超宇环保股票过程中,持股比例跨线 未暂停股票交易。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宿焕超在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26 日期间上述买卖交易违规行
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2020 年 12 月 30 日,
宿焕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超宇环保股票过程中,持股比例跨线未暂停股票 交易,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权益变 动违规。
鉴于上述情节较为轻微,未造成严重影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 监管局决定对宿焕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厦门监管局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高度重视, 要求公司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业务规则履行规范交易义务,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 教训,坚决杜绝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行为,并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 日内将改进、学习情况向厦门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公告编号:2021-018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