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10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430505 证券简称:上陵牧业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宁夏上陵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北街 730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通讯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史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5,486,9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列席 7 人,董事程晓飞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3-024
公司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实际经营以及法人治理需要,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黄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5,486,97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14,700,0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银川)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小娟、祁爱玲
(三)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告编号:2023-024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黄丽 董事 任职 2023 年 5 月 8 日 2023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宁夏上陵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浩天(银川)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上陵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宁夏上陵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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