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29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430507 证券简称:ST 胶脂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苏州信达胶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
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苏州信达胶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自身经营战略调整及长期发展规划,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2021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照相关规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含未参加此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股东和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有异议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积极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以不低于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收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收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一)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公告编号:2021-012
1、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载明的信息为准);
2、未参加公司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申报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股票因本次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二)回购价格
若有异议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积极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以不低于每股 0.54 元收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收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异议股东须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以邮寄日期为准)等方式交至公司,并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申报回购事情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本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回购。
三、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特别提示
公告编号:2021-012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五、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青雯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竹辉路 180 号竹辉商厦 410 室
联系电话:0512-66707972
电子邮箱:abby@chinatig.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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