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5
证券代码:430525 证券简称:英诺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厦门英诺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象提供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担保; 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以及公司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以及公司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 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 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由董事会适用前述第(一)至第(三)项规定。 审议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是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的担保金额超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过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的担保的除外。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应严格按照
本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公司董
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按本
章程规定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批
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当追
究当事人责任。公司经办部门人员或其
他责任人违反法律规定或本章程和公
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无视风险擅自提供
担保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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