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4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430530 证券简称:云铜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门为委员会工作支持机构。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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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选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项。第九条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和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经理人选。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条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经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一条董事、经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经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经理人选;
(三)搜寻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经理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经理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经理人员前一至二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经理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的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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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提名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会议通知、联络工作由证券部门负责组织安排,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
第十三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工作支持机构可列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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