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430539 证券简称:扬子地板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加通讯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雷响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雷宇涵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袁帅因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闫绪奇因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对 2022 年整体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了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运作情况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就本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管理情况汇报,分析了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情况、经营成果、2023 年管理计划等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由公司董事会起草,现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公告的《2022 年年度报告》(2023-020)、《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对 2022 年度的财务情况编制了《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的实际经营业绩和公司 2023 年度发展战略和计划,在充分考虑现实各项基础、经营能力、未来的发展计划及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了《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 年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定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亦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袁帅、闫绪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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