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8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430539 证券简称:扬子地板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股权激励》(公告编号:2024-022)。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定向回购价格为 2.80 元/股,数量为 50,000 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回购资金金额为 14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因此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5 日通知债权
人,并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在报纸《安徽商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公告编号:2024-027
2024 年7 月5日-2024 年8 月15 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花园西路 98 号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联系人:王荣志 联系电话:0550-3518777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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