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9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430545 证券简称:星科智能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山东星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星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梳理,与业务部门核实客户现状,拟对长期沟通无果、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4,255,473.08元进行核销处理,上述账款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 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规定,且已在往期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的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 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
公告编号:2023-019
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坏账核销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符合事实,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核销议案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坏账核销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符合事实,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的核销。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山东星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山东星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山东星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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