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1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430549 证券简称:天弘激光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苏州天弘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朝龙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908,8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31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2 人,董事郑丽军、朱晓虹、林海、吴小鑫、郭
金萍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列席 4 人,监事刘艳蕾因工作原因缺席;
公告编号:2024-018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02 月 0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http:// www.neeq.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8,908,8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②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公告编号:2024-018
③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④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⑤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8,908,8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天弘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苏州天弘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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