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04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430558 证券简称:均信担保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哈尔滨均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哈尔滨均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哈尔滨哈投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投资本”)、李明中、曲迪、哈尔滨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经开”)、哈尔滨众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智投资”)、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许克昆于 2022年 12 月 30 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协议约定各方为一致行动人,有效期
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一、协议签署方基本情况
哈投资本持有公司股份 74,90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0%;李明中持
有公司股份 45,222,5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4%;曲迪持有公司股份 34,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4%;哈经开持有 25,12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6%;众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6,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9%;工投集团持有公
司股份 8,393,7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许克昆持有公司股份 2,227,02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各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6,901,6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76%。
二、协议主要内容
哈投资本与李明中、曲迪、哈经开、众智投资、工投集团、许克昆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协议中约定为了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各方同意按照《中华人
公告编号:2023-001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东大会中采取一致行动,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协议各方应当于行使公司股东权利之前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以保证顺利做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必要时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促使协议各方达成一致行动的决定。
三、协议签署影响
本次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公司现有的控制结构,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签订,未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均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