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均信担保
NEEQ : 430558
哈尔滨均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明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玉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 □是 √否
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审计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备查文件目录】
文件存放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备查文件 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
原稿。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行业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经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依法批准设立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行业监管体制为:中国银保监会牵头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统一制定行业政策措施和监管制度,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本辖区融资担保机构的日常监管。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国家颁布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其系列配套文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依法合规地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业务风险,实现可持续审慎经营。公司严格履行挂牌公司应遵循的各项规定和义务,并严格遵守作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应遵循的监管规定:包括按规定履行开展担保业务所需的行政许可审批和备案手续;公司对同一被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 10%,对同一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5%,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 10 倍;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经营报告、财务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等文件和资料;公司接受监管部门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等。
报告期内,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并接受监管部门监管,不存在被业务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融资性担保行业特殊会计数据与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期末担保余额 5,361,538,559.10 4,990,232,471.78 7.44%
其中:融资性担保责任余 5,361,498,559.10 4,990,232,471.78 7.44%
额
担保赔偿准备金 53,615,385.60 4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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