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430561 证券简称:齐普光电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2023 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9,000 万元
(包括 9,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向上游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综合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确定。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小刚先生签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小刚为公司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5,000 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小刚提供一套私人房产进行抵押。吴小刚为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其为公司向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6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关联董事吴小刚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14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吴小刚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是无偿的,不涉及相关定价依据。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2023 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9,000 万元
(包括 9,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向上游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综合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确定。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小刚先生签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小刚为公司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5,000 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小刚提供一套私人房产进行抵押。吴小刚为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其为公司向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14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关联方为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产生任何损害。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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